7月8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征求《废弃光伏组件综合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通知,指出按一兆瓦光伏组件55吨算,现装机光伏发电组件总重3650万吨,2024年新增1680万吨,到2025年到期淘汰及提前退役组件达120 - 150万吨,未来二十年废弃光伏组件年增速30 - 50%,2050年我国将达2000 - 2500万吨、占世界约25%。文件明确设施选址要求,回收工艺应选自动化程度高、二次污染少等符合HJ 1091要求的工艺装备,新改扩建企业宜用相关系统进行信息化控制。起草该规范是为规范污染控制要求、促进行业发展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各主体可于2024年8月5日前将意见发至联系人邮箱,并公布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
7月8日,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征求《废弃光伏组件综合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通知。
文件指出,按照一兆瓦光伏组件 55 吨计算,现已装机的光伏发电组件的总重量达到 3650 万吨,2024 年将新增 1680 万吨。如果按照光伏组件实际使用寿命 15-20 年,到期淘汰以及因光电转换效率低而提前退役的组件,到 2025年将达 120-150 万吨。未来二十年废弃光伏组件将每年以 30-50%的速度递增,到 2050 年我国废弃光伏组件将达到 2000-2500 万吨,世界占比约为 25%。
文件明确,废弃光伏组件综合利用设施选址应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、规划和“三线一单”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要求。回收工艺应选择自动化程度高、二次污染少、节能降耗、环境友好、技术先进的工艺和装备,符合HJ 1091 要求。新改扩建综合利用企业宜采用分布式控制系统(DCS)、可编程序控制器(PLC)或现场总线控制系统(FCS)等系统对综合利用工艺进行信息化控制。
详情如下:
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求《废弃光伏组件综合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通知
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等法律有关规定,进一步规范废弃光伏组件综合利用过程污染控制要求,促进相关行业持续健康发展,我厅组织起草了江苏省地方环境保护标准《废弃光伏组件综合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(征求意见稿)》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。各机关团体、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,请于2024年8月5日前将意见发至联系人邮箱。
联系人:江苏省固管中心张权,电话传真:025-58527397,邮箱:zhangquan@jshb.gov.cn;联系人:常州工学院周全法,电话:13906122039,邮箱:zhouquanfa@163.com。